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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管理规定
2020/11/17 16:13:00      浏览:362连城县旅游局           来源:冠豸山风景区管委会

游客管理规定

 

一、凡进入本景区游客,应按规定购买门票,并按自愿原则购买保险。

二、共同参与本景区环境保护工作,按分类垃圾要

求进行垃圾分类放置。

三、应遵守景区内的管理规定,服从景区统一管理,不得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赌博及扰乱景区游览秩序。

四、游客应注意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保护好随身携带物品,禁止攀爬危险地段,禁止在游船上嬉闹戏水,禁止下湖游泳。

五、禁止野外用火,禁止在非吸烟区吸烟;禁止狩猎和炸鱼、钓鱼;不得乱砍滥伐、采花折枝、滥挖药材;不得乱涂乱画,乱敲乱打。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采集标本和种子。

六、不得随处抛丢果皮、烟头、饮料瓶、废纸等废弃物。

七、不得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八、禁止携带凶器、爆炸品、危险品进入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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