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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暨创建旅游文明行业
2017/6/19 10:49:00      浏览:1312连城县旅游局           来源:冠豸山风景区管委会

旅〔2017〕24 号

 

 

连城县旅游局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暨创建旅游文明行业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

为加强我县旅游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持续有效地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做好创城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明旅游检查内容及责任部门

(一)星级饭店

重点检查内容:1.做好“文明餐桌”相关工作,即做到“文明用餐节俭惜福”“倡导节约不剩饭菜”“合理点餐、抵制浪费”,不剩饭、不剩菜,吃不完打包;倡导节俭用餐、安全用餐、卫生用餐和文明用餐,;餐饮单位做到不提供低劣变质食品,主动提醒适量点餐用餐,免费提供环保打包餐盒等多项服务。2.摆放有关宣传材料或播放相关公益广告;3.设置有关提示标语,及时有效预防和制止宾馆住宿、餐饮和娱乐中的不文明行为;4.利用酒店内外的电子屏幕、户内外宣传等资源,大力宣传文明旅游,引导游客文明旅游;不间断播放文明旅游公约,市委文明办、市旅游局印发的“十大文明旅游提醒语”、文明旅游指南、文明旅游事迹等。5.加强酒店内部运营管理,提高员工文明旅游服务水平,提升员工、企业文明旅游形象;6.规范宾馆、酒店门前停车管理,督促各宾馆、酒店指定专人负责做好门前车辆停放秩序的引导,确保车辆停放有序、整齐;7. 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渠道和处理机制,建立市旅游局和县旅游局、旅游企业本体三级联动投诉电话机制,并统一做成一块牌子。

责任单位:各星级饭店;督查单位:县旅游局行管股

(二)旅行社

重点检查内容:1.落实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制度,特别是行前说明会制度,有行前说明会的方案(材料);2.落实一岗双责(导游、领队佩戴文明旅游引导员徽章),在20人以上旅行社团中选取文明督导员,对优秀的文明督导员给予奖励;3.出境团队文明出行情况记录反馈;4.与客户签订文明旅游承诺书,与地接社签订规范合同,建立领队和导游文明教育引导责任制;5.普及宣传、告知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和有关禁忌知识,特别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6.组团社、地接社制定不文明旅游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7. 建立和完善“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工作制度,做到及时发现情况,主动报送信息;8. 旅行社内设置“十大文明旅游提醒语”; 9. 开展“文明与旅游同行”、“中国旅游日”等主题活动,积极争创文明旅行社;10. 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渠道和处理机制,建立市旅游局和县旅游局、旅游企业本体三级联动投诉电话机制,并统一做成一块牌子。

责任单位:各旅行社;督查单位:县旅游局行管股、县旅游质监所

(三)A级旅游景区 

重点检查内容:1.在景区入口、售票处、游客中心、游客集中景点和区域设有固定且醒目的“十大文明旅游提醒语”等文明旅游宣传标语牌,也可以电子屏幕滚动播出。摆放或张贴宣传画,播放文明旅游公益广告;2.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3.在游览车、摆渡车、船等景区内交通工具上张贴文明旅游提升标识,服务人员进行文明乘坐提示;4.设有固定(重点区域)或流动文明旅游监督员,及时有效处理并记录不文明行为事件,景区游客“五明显”的不文明行为;5.开展“文明与旅游同行”、“中国旅游日”等主题活动,积极争创文明风景旅游区;6.景区内饭店积极争创文明饭店;7. 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渠道和处理机制,建立市旅游局和县旅游局、旅游企业本体三级联动投诉电话机制,并统一做成一块牌子。

责任单位:各旅游景区;督查单位:景区管理科

(四)导游、领队和旅行社经理

抓好旅游团队培训,重点抓好出境游团队培训。强化领队和导游文明素质提升和管理,将文明旅游内容纳入导游、领队和旅行社经理的培训课程。

   责任单位:各旅游企业; 督查单位:县旅游协会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建设生态、美丽、幸福新连城的有效载体;是全县旅游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的重要抓手;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二)认真准备,做好迎检。各责任单位要坚决落实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落实,特别是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落实和整改,力争在迎检测评中全面达标。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要按《关于进一步落实2017年创城工作责任的通知》对照测评内容和测评标准,做好督查工作。

 

 

 

                                                                                                  连城县旅游事业局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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