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4年,我县被确定为全省首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县(区)之一,这是进一步规范、提高我县旅游行业管理服务水平的一大契机,对推进我县打造打造国际山水旅游度假城市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进程、提升旅游综合竞争实力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力度,确保我县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连城县旅游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蓝凯英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罗建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晓春 冠豸山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周晓哲 冠豸山风景区管委会党委书记
林志强 县旅游局局长
傅晓冬 县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必武 县发改局局长
谢 锋 县财政局局长
罗积腾 县住建局局长
朱金生 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黄啟兴 县卫计局局长
罗芳跃 县环保局局长
林桂功 县安监局局长
李元龙 县农业局局长
林元光 县公路局局长
兰 翔 县公安局局长
罗金旺 县统计局局长
吴树忠 县交通局副局长
黄水林 县委报道组组长
县旅游标准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林志强兼任,副主任由傅晓冬兼任。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标准推广组、宣传信息组,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调配。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林志强
主要责任单位:旅游局、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财政局
主要职责:
1、负责创建牵头工作,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负责与省旅游局衔接创建工作;
3、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协调、督导、检查、验收、文本资料、会务及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县旅游标准化工作办公室文稿的草拟,收集、整理、汇编我县有关创建的文件、简报、信息、会议资料;
5、负责适时提出召开县旅游标准化工作领导组全体会议,做好会务准备工作;
6、负责县委、县政府领导出席创建工作中各项活动讲话稿及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7、负责创建工作经费预算、经费落实和经费支出管理;
8、负责对创建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意见。
(二)标准推广组
组长:傅晓冬
主要责任单位:冠豸山风景区管委会、旅游局、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规划局、公安局、环保局、交通局、卫计局、药监局、工商局、农业局、文广新局、统计局、公路局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旅游标准的普查,编制《连城县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连城县旅游标准化体系表》;
2、负责制定地方系列基础标准、工作标准、要素系统标准和支持系统标准等各类旅游标准;
3、负责制定《连城县旅游标准工作管理办法》;
4、负责制定《连城县旅游标准化试点评价体系》;
5、负责制定连城县旅游标准化工作支持政策;
6、负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引导执行和推广工作。
(三)宣传活动组
组长:邱庆生
主要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旅游局、文广新局、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委报道组
主要职责:
1、负责连城县旅游标准化城市主题形象策划,制定创建宣传活动方案;
2、负责创建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3、负责制作创建宣传资料片和各种创建宣传资料、宣传品;
4、负责协调实施创建宣传氛围营造,协调、组织开展创建各项主题活动;
5、负责开展创建热线咨询服务和市民意见反馈工作;
6、负责协调、督促在交通、旅游服务窗口设置创建标语口号;
7、负责在县级主要媒体开设创建专栏。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5日